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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相关规定,现就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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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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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3项毕业生就业补贴新政 上海出台新一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促就业政策措施
市人社局介绍,近日,本市出台新一轮“3+1”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促就业政策措施,优化完善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助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启动实施帮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的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等,全力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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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优惠政策指引(1.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7月 2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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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经报市政府同意,《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沪财发〔2020〕9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自2023年征收2022年度保障金起继续执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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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